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十四五”时期,应积极总结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科技扶贫、消费扶贫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继续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接续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为此,建议在以下方面着力。
帮扶政策在保持总体稳定前提下从攻坚战转入常态化。针对主要矛盾变化,更加注重分类施策,加大力度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比如,一些地方扶贫产业尚未实现自主稳定发展,如果外部扶持撤得太快,很可能半途而废。对此,需着力强化产业基础,注重长期培育和扶持,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增强对农户发展增收的带动能力。针对自主获得发展机会、资源要素能力较差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应继续加大政府和社会帮扶力度,高度重视其民生困难、发展诉求。针对老幼病残弱等特殊群体,要兜住民生底线,规范管理公益岗位,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依托,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近就地解决就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继续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筑牢返贫致贫防线。对于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需把事前预防和事后帮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返贫风险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比如,聚焦“三区三州”等欠发达地区、大型安置区和少数民族搬迁群众,进一步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继续加大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帮扶力度,引导他们强化自力更生意识、学习生产、务工、经商等技能;提升完善安置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持续激发已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全国832个贫困县脱贫摘帽后,有的已经有了良好发展基础、具备自主发展条件,有的尚未形成“造血”能力,仍需接续扶持。面对即将开启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应继续坚持“扶贫、扶智、扶志”相结合,继续发扬滴水穿石般的韧劲和默默奉献的艰苦创业精神,持续增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同时加强典型示范引领,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让已脱贫群众继续在致富路上奔跑,同全体人民一道走向更加富裕的美好生活。
(项目团队:光明日报记者张胜、宋喜群、陈建强、刘茜、胡晓军、杨珏、张国圣、王斯敏光明日报通讯员赵媛媛、杨晓安)
《光明日报》(2020年12月09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