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建立了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的工作体系,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保障资金、强化人力的投入体系,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的帮扶体系,广泛参与、合力攻坚的社会动员体系,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体系。最根本的,是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
成就虽然无比巨大,但任务仍远未完成,到2017年底,全国还有3000多万贫困人口。党的十九大提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几年来,围绕完成这一艰巨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引领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取得决定性成就。
一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到2019年底,贫困人口进一步减至551万人,贫困发生率进一步降至0.6%。到今年2月底,全国832个贫困县中已有601个宣布摘帽,179个正在进行退出检查,未摘帽县还有52个,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
二是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2019年,832个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6079元增加到11567元。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15年的3416元增加到2019年的9808元。贫困群众“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
三是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村村都有卫生室和村医,10.8万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8%,960多万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摆脱了“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困境。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通信难等长期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普遍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