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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受损房屋按1.3倍房价收购:先还清房贷(2)

2015-09-09 06:17:58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同时,各银行机构对因事故影响暂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暂不催收、罚息、作不良记录,允许贷款合理展期,但需房屋受损的群众到滨海新区受损房屋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具证明。

对于原购房贷款,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表示,购房贷款需由收购企业、银行、业主共同配合先还清,剩余部分给业主;对于其他贷款,原则上需业主自行解决。

3选择修缮如何赔偿

对于不选择回购而选择修缮赔偿处置方式的业主,新区政府将负责免费修复门窗和公共部位,并给予一定的赔偿。赔偿标准为该住宅价款的16%,住宅价款为该住宅事故前市场评估价或居民购房合同价,按就高原则确定。受损住宅事故前市场评估价,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

而对于已经购买房屋但尚未交房的业主,则可自愿选择退房处置方式。退还价款包括已付房款,税费、维修基金等费用,利息,过渡安置费等。

4原蓝印户口怎么办

天津市蓝印户口政策已经在去年5月底取消,这次受损房屋中有居民在政策取消前为获得蓝印户口购买。对于这部分房屋居民选择回购的,滨海新区政府表示,在受灾前购买的房屋已经办理蓝印户口,房屋被收购后在滨海新区或天津市其他区县重新购买商品房,且符合办理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政策的,可办理蓝印转常。

办理蓝印户口满两年,在短期内又无法新购房屋的,蓝印户口仍有效,待购买新房后,可继续申请办理转常。办理蓝印户口不满两年,收购后暂未购房的,所持蓝印户口不受影响。

同时,对于在天津蓝印户口“政策大门”关闭的2014年5月31日前已购买房屋,有产权登记,且符合蓝印办理条件,但未办理蓝印户口的,在房屋收购后重新购房且符合办理政策,可继续申请办理蓝印户口,截至2016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5原来学区是否保留

对于房屋被回购后学区是否保留的问题,滨海新区政府表示,原学区将不再保留,将本着“免试就近”原则,原住房收购后,适龄儿童应在其当年(时)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片的学校就读。小学升入初中按照校校对口升学。

如果受灾区域学生申请去其他学校就学,可提出申请,教育部门将根据学生现居住地址和原学校类型,选择临时安置学校。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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