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志隆认为,台舰打造的耐压外壳属于“黄区”装备,车叶及燃料电池属于“绿区”装备,这些或可自制,或经技术协助即可达到标准;不
过,最难获得的“红区”才是关键,装备包括声呐、战斗系统、潜望镜、柴电主机、鱼雷发射管等。
淡志隆说,有些装备虽然未被列在“红区”,但也可能必须外购且要有输出许可,例如消磁、核生化、空气循环、消防、水下导航、操控等系统,甚至电罗经等许多主项装备也都缺一不可。
他强调,即便能获得所有装备的输出许可,并完成全舰蓝图设计,只要造船阶段任一装备发生货源问题,必须办理装备变更,在“不加价”且“性能不得低于原装备”的合约规范下,要及时获得合格的新商源恐极不易;即使顺利获得,也因构型变更而影响整体设计,必将造成极大的困扰。
▲台湾剑龙级潜艇“海虎”号(前)和“海龙”号
不代表售“红区”装备
此外据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4月7日报道,熟悉美国军售与商售程序的台前任海军官员7日说,台湾防务事务主管部门证实美国政府核发有关台湾“潜艇自造”的销售许可证,证明台湾认真推动“潜艇自造”,但距离实现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
他告诉台湾“中央社”记者,美国厂商在出售任何敏感性设备时,依法都必须取得政府不同部门的许可,也就是销售许可,而厂商唯有在买主提出购买的要求时,才会向政府申请核发许可。
他指出,由于台湾防务事务主管部门或海军并非美国国内买主,因此美国厂商在取得这项许可后,还必须取得出口许可,而且之前可能必须跟台湾方面有技术协助协议的洽签程序。
▲资料图片:蔡英文参观台湾海军剑龙级潜艇“海龙”号。
另一名前海军官员受访时表示,台湾地区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的销售许可证很可能是非机敏性的相关软件、硬件和文件等,等于是同意美国的国防厂商可提供信息给台湾。过去美国对于潜艇案非常小心,因此这可说是美国政策的松绑。
但他表示,潜艇建造是非常复杂的工程,除了“红区”装备外,要如何把这么多装备组合在一起,牵涉到系统工程,后续还有测试评估等,需要精密的技术和设计。美方核准销售许可证,不代表美国会卖“红区”装备给台湾,两者不能画上等号。
报道称,台湾军方在2017年3月举办“潜艇自造”设计启动及“台船-中山科学研究院”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台船董事长郑文隆当时表示,海军的第一艘“自造”潜艇预计十年内成军。
▲资料图片:2017年3月,在台湾军方举办的“潜艇自造”设计启动及“台船-中山科学研究院”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上,突遇一阵怪风将合同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