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屏风党”一事,台湾陆委会14日表示,依“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规定,来台陆客最近5年内若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的活动或工作,将撤销或废止其许可,并注销其入出境许可证。台湾律师张建鸣称,“屏风党”假借碰坏名义索赔,若没有损坏事实,或损坏部分的索赔金额不符实际价格,都可视为欺诈,最重可判刑5年。
台湾淡江大学教授陈一新15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称,前不久多起国际诈骗案都与台湾诈骗犯有关,因此这次看到有大陆人诈骗曝光,对比之下,部分台湾媒体和民众会感到一些心理平衡,并不是只有台湾才有诈骗犯,大陆也有。一些“反中”媒体看到这类有关大陆的负面新闻,就“见缝插针”地炒作此事。陈一新建议,大陆有关部门应该严厉打击“屏风党”这类诈骗,虽然这只是少数人的行为,但是他们越洋到台湾行骗,会破坏陆客在台湾的整体形象,影响两岸同胞间的感情,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负面因素。两岸应加强共同打击犯罪的相关合作。上海台湾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倪永杰15日对《环球时报》表示,对于个别犯罪案件,应让法律去解决,岛内媒体不应、也没必要大肆炒作,一旦“反中”民粹被煽动起来,将挤压台当局理性决策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