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40年@治理现代化】
从150多年前的五口通商口岸,到两岸对抗时炮声隆隆的海防前线城市,到改革开放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再到被习近平总书记盛赞为“一座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一座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厦门的城市发展变迁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程的缩影。四十年来,厦门GDP年均增长15.2%,人均GDP已经突破2万美元,而且曾获“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厦门特区四十年建设的辉煌成就,生动地诠释了“中国之治”。
天时:国家赋予特区的先行先试政策
改革开放之初,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在广东、福建设立经济特区的重要决策,赋予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经济政策、灵活经济措施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的权力。1984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厦门时指出,“厦门特区不叫自由港,但可以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这在国际上是有先例的。”1994年,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迄今,厦门已经制定了近百部法律法规,为特区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数十年来,从经济特区,到出口加工区、台商投资区、保税区,再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厦门获得了多项国家重量级先行先试政策。四十年来,厦门经济特区大胆尝试,勇闯体制创新关隘,开展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就拿最近的来说,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设立5年来,累计推出426项创新举措,其中全国首创93项,有30项“厦门经验”获国务院发文向全国推广。此外,厦门市在社区治理、住房保障、分级诊疗、垃圾分类等一系列民生领域也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为全国深化改革提供了一个又一个可复制推广的“厦门经验”。厦门还利用与台湾隔海峡相望的地缘优势,先行先试了诸多对台措施,例如“小三通”、鼓励台企登陆、擢用台籍人士等,对吸引台资以及台湾人才来祖国大陆兴产置业发挥了重要示范作用。这些政策在为改革开路的同时,也为厦门带来了丰厚的红利,成为特区取得辉煌成就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