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重大工作安排落到实处,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厚历史底蕴、丰富实践成果和巨大生命力,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定“四个自信”,包括坚定对监督制度体系、反腐败体制机制的自信。要强化制度意识,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都要自觉对标对表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确保不出偏差。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在制度执行上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涉及制度层面的大是大非问题,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不能有丝毫含糊。
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监督保障执行,就是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促进完善发展,就是发挥职能作用,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使各项制度日益健全、不断发展,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把公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地、实在地体现在《决定》明确的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13个方面制度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在我们国家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的全过程,体现在不断提高治理能力的全过程,也体现在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