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4件涉黑涉恶案件被提起公诉
北京市检察院通报全市扫黑除恶近两年工作情况;依法严惩一批“村霸”、“套路贷”、“黑中介”等案件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截至10月30日,北京检察机关共发现涉黑涉恶线索184件,保护伞线索117件,追捕犯罪嫌疑人56人,追诉33人。下一步,各级检察院要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工作定位,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
新京报讯自2018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近两年北京市检察院取得了哪些成绩?昨日(4日),北京市检察院通报了全市扫黑除恶相关的工作情况。
截至10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近1500人;朝阳检察院在办理涉嫌组织卖淫案时,深挖发现职务犯罪线索4件。
下一步,北京检察机关拟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开展审查引导侦查;加快办案进度,力争积案清零。
“村霸”“套路贷”“黑中介”列入重点
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家贞表示,北京市检察院聚焦“十类重点”“八黑”案件,侵蚀基层政权、危害农村稳定的“村霸”案件,以及欺压群众、危害民生的“套路贷”“黑中介”等案件都是重点。
截至今年10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1476人,批准逮捕1121人,不批准逮捕355人;检察机关认定涉黑犯罪提起公诉3件32人,认定涉恶犯罪提起公诉111件474人。此外,检察机关深挖彻查、“打伞破网”。
朝阳检察院经深挖发现职务犯罪线索
市检察院通报,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涉黑涉恶线索184件,保护伞线索117件,共追捕犯罪嫌疑人56人,追诉33人。
据张家贞介绍,朝阳检察院在办理“达人俱乐部”涉嫌组织卖淫案时,经深挖发现职务犯罪线索4件,后经移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将4名公职人员以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
■焦点
套路贷坚持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近年来,“套路贷”犯罪日益猖獗,已逐步发展成为黑恶势力较常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该类案件密切关系民生。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军表示,“套路贷”涉及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多个罪名,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北京市检察机关对全市涉黑恶案件均做到审查引导侦查全覆盖,而“套路贷”案件与涉黑恶案件存在一定交叉。
“对这类案件,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即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确保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张军表示,“在审查批捕、起诉环节,加强对虚假诉讼或其他借助仲裁、公证情形的审查力度,从非法放贷的表现中提炼出具体犯罪事实并准确适用法律。”
此外,他强调,坚持最大限度的追赃挽损,极力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北京市检察机关通过建立的审查引导侦查机制,引导公安机关甄别涉案财产权属情况,尽早查扣、冻结涉案房产、账户。
在审查起诉阶段,针对“套路贷”案件已经被起诉查封或轮候查封的房产,加强与法院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建议暂缓执行,有效防止涉案房产在案件办理期间被再次转让,力争挽回被害人的房产。
张家贞提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一起“套路贷”涉黑案件时,发出了9份建议函,全力挽回被害人损失。
他表示:“为有效防止涉案轮候查封房产被再次转让的风险,向北京市8家、河南省1家基层人民法院发出《建议暂缓执行函》,建议法院对其查封的涉案23套房产暂缓执行,力争全力挽回被害人房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打伞破网与监察机关建立案件会商机制
目前,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第二、三轮督导“回头看”已经开始。打掉“保护伞”、破除“关系网”是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主攻方向。
北京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王庆刚表示,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打伞破网”工作中坚持“一案一筛查”,在办案中主动筛查甄别、主动发现线索,对发现的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线索,快速、准确移送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建立线索快速移转、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有效衔接机制。
此外,与监察机关建立案件会商和提前介入机制,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定性关、量刑关、效果关,确保涉及“保护伞”“关系网”的案件依法高质高效办理。
■延展
拟对涉黑涉恶案件引导侦查
北京市检察院经与北京市公安局拟定出台《关于涉黑涉恶案件审查引导侦查工作办法》,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开展审查引导侦查。
“因为前期扫黑除恶案件量大,到查审环节,证据审查比较复杂、办案时间长,因此检察机关要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着重提升办案效率。”张军告诉新京报记者。
“这个机制的主要目的,要求检察机关对于涉黑案件、重大涉恶案件要提前介入,在公安立案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刚采取强制措施时,介入案件的侦查,引导案件下一步取证工作。”张军表示。
加快办案进度力争积案清零
积案清零也是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据介绍,北京市检察机关要加强案件攻坚突破,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把控退补率,力争在年底,一退率要由多数变为少数,二退率由少数变为个别,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
据张家贞介绍,中央督导组6月30日督导结束前一退率为66.8%,二退率为36.6%。7月1日后,新增涉黑涉恶案件一退率为43.9%,二退率为3.5%,分别下降了近23个百分点和33个百分点。
由于涉黑涉恶案件易发于破坏资源、侵犯国有资产等领域,需要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推动解决。
因此,检察机关要着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各级院要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工作定位,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
针对“号贩子”等乱象完善信息共享
此外,要结合区域特点,对基层组织管理中的缺位、漏洞、不作为,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乱点乱象,如“黑车”“黑摩的”“号贩子”等民生重点领域的顽症痼疾、金融领域乱象,完善与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共享、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据了解,检察机关就昌平火车站黑导游、黑摩的、无照游商泛滥等问题向昌平区霍营街道办事处和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制发的检察建议、因寻衅滋事案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制发的检察建议等都促进了相关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