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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个月,市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14件506人(2)

22个月,市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14件506人(2)
2019-11-04 15:11:35 北京日报

昌平区检察院在办理华某某等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涉恶案件中,发现华某某长期把持北京市郊铁路S2线黄土店火车站,影响了车站的正常乘车秩序,此外火车站还存在黑导游、黑摩的、无照游商泛滥的情况。经过深挖背后的管理问题,昌平区检察院分别向昌平区霍营街道办事处和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通过建议整治,大大改善了车站周边环境,也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石景山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等人寻衅滋事案时,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制发了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相关公司做出没收违法所得40万元,并处以罚款16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该公司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铲除了该地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占电箱、切断网络的恶势力的滋生土壤。

“可以说,全市检察机关已逐步建立了检察建议的刚性,去掉了检察建议的形式化。”市检察院第一检查部主任张军说。

在做好刑事检察的同时,市检察机关也在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平谷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非法采矿案时,发现仅处以刑事处罚,难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经多次与区园林局、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等行政机关开展沟通会商等多方工作,最终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大化促使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状态得到救济。

此外,检察机关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机制,以保障扫黑除恶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如建立涉黑恶案件逐案督办机制、线索移送统一审核把关机制、审查引导侦查全覆盖机制、“一案一建议”制度等。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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