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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2)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2)
2019-07-03 08:51:00 新京报

北京扫黑除恶首起涉黑案例发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昨日还发布了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海涛等14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入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市查处的第一起涉黑案件。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刑一庭庭长、扫黑办副主任袁丽忠通报,这几起典型案例既有涉黑恶案件,也有治乱案件;既有发生在城区的案件,也有发生在农村远郊区的案件;既有涉传统领域的案件,也有涉新兴行业的案件(如房屋租赁、电子市场);既有采用暴力手段实施的犯罪,也有“软暴力”实施的犯罪。

■案例

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原村党支部书记陈海涛案

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

案情

纠集无业人员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收买国家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案发时,陈海涛系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004年至2017年间,陈海涛先后纠集无业人员崔积慧、曲建民、李宏利,其妻许洪心、其子陈朗等10余人,多次实施聚众赌博,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串通投标、虚开发票、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等2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违规承揽农村惠农工程,占地违章建筑出租牟利,聚敛巨额财富,逐渐形成以陈海涛为组织者、领导者,许洪心、崔积慧、曲建民、李宏利、陈朗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为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等。

北京二中院审理认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确立强势地位,树立非法权威,陈海涛等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对妨碍其利益和违背其意愿的群众蓄意滋事,随意殴打,并推搡辱骂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致使部分群众不敢举报、控告,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陈海涛还隐瞒违法犯罪前科劣迹,骗取党员身份,先后采取拉拢、利诱选民等方式,获得五间房村基层组织负责人等职务,长期把持基层政权,违规发展陈朗等人入党,损害基层政权基础,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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