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审结案件深挖“保护伞”线索
无锡法院运用多种司法手段扫黑除恶
本报记者 丁国锋
本报通讯员 惠晓婧 王丽枫
3月18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通过纠集司机长期盘踞机场垄断载客业务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王某松等9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成员固定且人数众多、有组织有制度、盘踞时间长、影响恶劣,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性质案件,也是涉及公共场所载客运输的民生类刑事案件。法院不仅有责任用公正裁判维护正义,更应关注从中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顽疾。”新吴区法院新闻发言人蒋少文说。
记者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了解到,2018年至今,无锡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2件213人,审结31件159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8件5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11件72人、恶势力犯罪12件33人。一审审结的涉黑涉恶被告人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达23.8%。无锡还把专项斗争和社会治理有机结合,针对治安管理、金融监管等漏洞和薄弱环节,主动发出司法建议督促规范整改,有效防范了黑恶势力犯罪活动。
从严从重形成震慑
江苏省首例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判处的“套路贷”案件于2018年12月28日在锡山法院一审宣判,主犯方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是无锡法院结合地区特点,将矛头重点指向“套路贷”与黑恶势力犯罪合流,赌博、开设赌场与黑恶势力合流的犯罪,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恶势力犯罪集团作为打击犯罪重点的突出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