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都对文化建设作出重大部署,党中央先后印发一系列重要文件,对文化建设作出全面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形成了全面系统、科学完整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框架。
加快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网络安全法》《公共图书馆法》等重要法律;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5年来,一系列事关全局的文化体制改革举措相继推出,国家文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建设必须始终把握好的重大问题。
2015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应占50%以上”,“探索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等重大举措,将“两个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具体制度设计。以“双效统一”为指引,文化企业坚持正确导向,创造出更多“叫好又叫座”的精品力作,促进文化市场更加繁荣。
补短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惠及民生
隆冬时节,湖南省东安县大盛镇文化站艺术培训室里热闹非凡,二胡爱好者在县文化馆专业老师指导下拉起了《赛马》。村口的广场上,10余名妇女组成的腰鼓队演出热情奔放,引来不少群众驻足欣赏。这是东安县开展的送乐器下乡文化惠民服务活动之一。今年6月,大盛镇凭借“民间器乐”荣获了“湖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