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中国主张,有关各方在南海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时,应充分尊重沿岸国的主权和安全利益,并遵守沿岸国按照《公约》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制定的法律和规章。
(六)关于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140.中国主张,南海和平稳定应由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维护。
141.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和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外交政策,践行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中国是维护南海和平稳定、推动南海合作和发展的坚定力量。中国致力于深化周边睦邻友好,积极推动与周边国家以及东盟等地区组织的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142.南海既是沟通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桥梁,也是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平、友好、合作和发展的纽带。南海和平稳定与地区国家的安全、发展和繁荣息息相关,与地区各国人民的福祉息息相关。实现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和繁荣发展是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共同愿望和共同责任,符合各国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