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单方面提出的仲裁事项大致分三类:一是中国在南海主张的“历史性权利”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符;二是中国依据南海若干岩礁、低潮高地和水下地物提出的200海里甚至更多权利主张与《公约》不符;三是中国非法干涉菲律宾基于《公约》所享有和行使的权利。
中国南海九段线
明眼人一看便知,菲律宾提出的所谓仲裁申请,实质目的是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制仲裁机制的漏洞,否定“九段线”的意义和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从法律上否定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将其非法窃取中国南沙岛礁的行为合法化。
四问: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理亏在什么地方?
沿用前文“足球比赛”的比喻,中国之所以“不同意进入赛场比赛”,还因为菲律宾根本就没有资格成为对手,菲律宾单方面提前仲裁本身就违背国际法,而且是多重违法,也可以说是背信弃义。
第一,它违反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精神。2002年,中国和东盟十国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四条明确指出,“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而菲律宾违反其在《宣言》中所作承诺。
2013年9月20日,美国及菲律宾在菲律宾海军基地举行联合军演,军演地点距黄岩岛仅240公里。(图/CFP)
第二,它违反了长期以来中国和菲律宾政府之间达成的谅解。这个谅解就是双方要通过友好协商来处理南海分歧。如2011年9月1日,时任菲总统阿基诺访华,中菲发表联合声明重申通过和平对话处理南海争议。菲律宾随意背弃承诺,其国际信誉何在?
第三,它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相关原则,即进行仲裁的前提,是必须穷尽所有的政治和外交手段,而实际上中菲之间在南海问题上曾保持着沟通。菲律宾事先没跟中国有任何沟通,就一纸诉状递到仲裁庭,这是别有用心。
五问: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如何形成?都有谁?
再来认识一下前文所描述的“黑哨”,即所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
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柳井俊二在接受菲律宾2013年1月强行提出的仲裁案后,于当年5月组成由五名专业人士组成的仲裁庭。根据仲裁庭书记处公布的消息,五人临时仲裁庭包括:
菲律宾方面指派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法官、德国人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在仲裁庭中代表菲律宾;由于中方不参与仲裁,因此剩余4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柳井俊二到底是什么来头?
柳井俊二现年79岁,在日本外交部门工作40多年,曾任日本外务省次官和驻美大使,2005年成为国际海洋法庭法官,2011年至2014年担任国际海洋法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