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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学者:中国有权利不理会所谓南海“仲裁”

2016-05-04 11:54:24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社科院学者:中国有权利不理会所谓南海“仲裁”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党委书记李国强谭武军摄

原标题:社科院李国强:中国有权利不理会所谓南海“仲裁”

人民网北京5月4日电(记者覃博雅)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党委书记李国强5月3日在中国记协举办的新闻茶座上表示,因南海周边国家彼此缺乏互信,某些国家单方面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加上某些区域外国家无端军事介入,导致南海主权归属问题和南海海域划界问题难以得到根本改善。

中国宋代就有海军巡逻南海

李国强表示,根据大量历史资料和文献记载,早在公元前2世纪的秦汉时期,中国人民已经在南海海上活动,最晚到汉代首先发现南海诸岛;最晚到东汉,中国人命名南海岛礁为“涨海崎头”。汉代起,从东南沿海出发,经过西沙和南沙海域,直至东南亚,相当长的时期内几乎只有中国船只往来该航线。中国渔民在进行海上生产的同时,还在岛屿进行建设,直至今天遗迹仍历历在目。从宋代到清代,中国人民将南海不同区域的岛礁分别命名,以清代陈伦炯《海国闻见录》为例,明确将西、东、中、南沙群岛分别称作“七州”、“南澳气”、“千里长沙”及“万里石塘”等。“今天被菲律宾侵占的马欢岛和费信岛就是分别纪念郑和下西洋时的翻译官马欢和随员费信二人而命名的。”他强调。

李国强指出,中国中央政权最晚从唐宋时期开始对南海岛礁进行行政管辖,把南海诸岛列入广东省琼州府万州(今海南岛万宁、陵水县镜)管辖,并翔实记录在地方志中,如明代唐胄《正德琼台志》、清代金光祖《广东通志》与贾棠《琼州府志》等。早在宋代,就出现了早期的中国海军——时称“巡海水师”实施守卫南海的任务,直至清代的海南崖州水师。历代水师除了日常巡逻外,还肩负着周边国家朝贡船队的护送以及海岸救助的任务。

“九小岛事件”说明我国对南海诸岛的保护历史

李国强以“九小岛事件”举例说明我国对南海诸岛的保护历史。1933年,法国悍然占领太平岛等九个南海岛屿,并公然发布告示,制造了轰动一时的“九小岛事件”,引发全国人民的一致抗议。经过中方的严正交涉,最终迫使法国殖民者不得不停止了侵占的行为。1934年,当时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审定了一百多个南海岛礁的岛名,并于次年公布《中国南海各岛屿中英地名对照表》和《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这也是中国官方首次公开宣布南海岛礁的命名和绘制专项地图——地图最南端至“曾母滩”(今曾母暗沙)。

抗战胜利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当时的民国政府分别于1946年和1947年接收西沙和南沙群岛,恢复对南海诸岛的主权。1948年,民国政府内政部发布的《南海诸岛位置图》绘制出11条断续线,向国际社会进一步宣示了南海诸岛的主权。大量的历史证据表明,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开发和管理南海诸岛,行使主权和管辖权,因此,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管辖权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系历代中央政权所坚持,有充分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

美国油气公司存在着明确利益关系

有美方记者质疑中方在抗议美方等域外国家对南海事务的干预的同时,允许同样身为“域外国家”的俄罗斯、老挝等国“表态”。对此,李国强批其有意“混淆概念”。

李国强指出,俄、老挝等国仅表达了自身的政治立场,未有实质性的干预措施,相反,美国等域外国家从隐形介入到公开介入,从政治介入转为军事介入,可谓肆无忌惮。

李国强强调,大量的事实表明,美国油气公司与南海周边国家存在大量的开采合作,存在着明确的利益关系。

菲越在中方领土上进行军事设施建设

针对有日方记者提出中方与菲、越在南海岛礁“建设”的异同,李国强表示,两者之间有着根本性的差异。

“在座的多数人没有亲眼见过菲、越在南沙控制岛礁建设的真实场景,但我见过。”李国强表示,菲、越所建设的多为军事设施,相比之下,中方的岛礁建设则是完善性的公共设施——为国际过往船只提供避风、驻航、气象观测、渔业服务和后勤等服务。即便有少数军事设施,也属于自卫性质,不可相提并论。

李国强提及近来频频在媒体报道中出现的“三沙1号”。据他介绍,“三沙1号”为海南省三沙市交通补给船,投入运行后,从海南省文昌市清澜港驶往三沙永兴岛的时间为10小时左右,设有直升机起降平台以用于执行海上救援和岛礁巡查等任务。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进行南海岛礁建设只是刚刚开始,而某些国家早了十几年或几十年。”他表示,“菲、越等国是在其非法占领的中国岛礁上进行非法的建设,中方则是在自己领土上进行合理的建设。”

中方有权利不理会所谓“仲裁”

李国强强调,中国并非消极应对所谓“南海仲裁案”,而是在做了大量法理上的应对和提出一系列的依据后,“依法办事”所为。事实上,早在2006年8月25日,中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书面声明,对于《公约》第298条第1款(a)、(b)和(c)项所述的任何争端(即涉及海洋划界、领土争端、军事活动等争端),中国政府不接受《公约》第15部分第2节规定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

针对菲方关于南海断续线“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说法,他反问提问的外方记者:“怎么可能要求1947年划定的南海断续线‘符合’后世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李国强指出,菲方还违背了2002年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相关内容,在未“穷尽政治和外交手段”的情况下,单方面要求利益最大化,提起所谓“仲裁”。“就事论事,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方完全没有必要出现在法庭上。”

“1970年起,菲律宾就开始军事占领我多个南海岛礁,是谁在‘粗暴的干预’,是恪守准则的中国还是那个用旧军舰强行‘坐滩’的国家,是进行公共设施建设的中方还是粗暴检查挑起黄岩岛事件的国家?关键不在于中国参与与否,中方对于解决问题的大门一直敞开着,现在就看菲方的了。”李国强说。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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