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划定禁养区面积5190.25平方公里;治理、关闭、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379家。关闭清退规模养殖场(小区)353家,清退各类畜禽167万只(头)左右;治理26家,涉及畜禽14万只(头)左右。此外,各区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要求,因地制宜,为逐步调减生态环境、居民生活影响严重地区的畜禽养殖量,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规模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小散低劣”养殖场(户)清退工作。截至目前,今年全市清退畜禽养殖场(户)1900余家(户),清退各类畜禽147万只(头)左右。仅此两项工作,全市就可减少COD(化学需氧量,水体有机污染的一项重要指标)6.8万吨左右,减少氨氮1000吨左右,占全市农业领域COD、氨氮产生量的15%左右,为有效改善水、大气和土壤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