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系统阐明党的组织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原则、职责任务,深刻回答了事关组织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制定出台《条例》,目的就是把我们党一百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总结好、坚持好、运用好,更好地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开创党的组织建设新局面。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条例》指出,“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组织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组织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工作岗位,专门负责组织工作。《条例》同时明确了党中央、地方党委,以及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这是以制度保证党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的体现。
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建设,要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只有不断完善、健全组织体系,党的领导、党的主张才能落地落实。《条例》对组织体系建设作了要求。比如,“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又比如,“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通过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坚持好、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并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细胞”的活力也将进一步激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