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回归完成了香港宪制秩序的巨大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在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时,要把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起来;要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要加强香港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宣传教育。这些都是“一国两制”实践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维护香港法治的应有之义。
第三,始终聚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发展是永恒的主题,是香港的立身之本,也是解决香港各种问题的金钥匙。“一国两制”构想提出的目的,一方面是以和平的方式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另一方面就是为了促进香港发展,保持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当前,发展的任务更应聚焦。少年希望快乐成长,青年希望施展才能,壮年希望事业有成,长者希望安度晚年,这都需要通过发展来实现。香港背靠祖国、面向世界,有着许多有利发展条件和独特竞争优势。特别是这些年国家的持续快速发展为香港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不竭动力、广阔空间。香港俗语讲,“苏州过后无艇搭”,大家一定要珍惜机遇、抓住机遇,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搞建设、谋发展上来。
第四,始终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国两制”包含了中华文化中的和合理念,体现的一个重要精神就是求大同、存大异。香港是一个多元社会,对一些具体问题存在不同意见甚至重大分歧并不奇怪,但如果陷入“泛政治化”的旋涡,人为制造对立、对抗,那就不仅于事无补,而且会严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只有凡事都着眼大局,理性沟通,凝聚共识,才能逐步解决问题。从中央来说,只要爱国爱港,诚心诚意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不论持什么政见或主张,我们都愿意与之沟通。“和气致祥,乖气致异”。香港虽有不错的家底,但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也面临很大的挑战,经不起折腾,经不起内耗。只有团结起来、和衷共济,才能把香港这个共同家园建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