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与情妇私生子登记在胞弟名下的贪官:女色像寄生虫(2)

与情妇私生子登记在胞弟名下的贪官:女色像寄生虫(2)
2019-07-09 08:13:34 检察日报正义网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2009年,我调任钦南区委书记后,他就将我派上用场了。”通过黄寿贵向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打招呼,曾祥勇及其特定关系人先后获得钦北区工业园道路项目和钦南区水利建设项目、农业建设项目、三级公路建设项目等工程,并从中获利。

俗话说“不怕有原则,就怕没爱好”,领导干部只要暴露出一点贪念,你的原则就会被攻破,就会被人想方设法把你套住。2006年,黄寿贵认识了某建筑工程公司董事长冯某。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冯某约黄寿贵吃饭。饭后,冯某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黑色袋子放到了黄寿贵的车上。虽然当时黄寿贵没有给过冯某“关照”,但是此后连续几年,冯某还是在春节、中秋等节日送给黄寿贵5万、10万的“过节费”,累计80万元。

在冯某放出的一个个“金钱长线”中,黄寿贵逐渐丧失法纪底线,最终成为冯某钓上的“大鱼”,而他也不得不为自己的贪婪承担后果。黄寿贵调任钦南区委书记后,当冯某为了工程项目来找他时,他只能出面向相关部门打招呼。

“2007年是我人生走向黑暗的拐点,自己从那年春节收受冯某的10万元贿赂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2007年到2011年春节的四年时间里,黄寿贵共收受冯某、盛某、甘某、潘某、吴某等人的贿赂500多万元。

“组织栽培了我三十几年,给了我权力、地位、荣誉,给予我的所有一切,我却用权力去搞受贿,去养情人,最终将被组织惩处,未能为组织效忠,愧对组织、愧对人民。”——摘自黄寿贵忏悔录。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黄寿贵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中央明令禁止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然而黄寿贵却不以为然,依然我行我素,且在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