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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队8名警察都被判刑 涉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

一个中队8名警察都被判刑 涉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
2019-06-26 07:58:44 生活报

李某光等各被告人私放超载等违法、违章的重型货车,放纵违法人员逃避处罚。

被告人孙某峰、高某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被告人郎某贵、颜某军、王某光、李某光、蔡某亮、周某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

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的罪名均成立。

孙某峰、郎某贵、颜某军、王某光、高某龙,与李某光、蔡某亮、周某峰、高某龙系分别的共同犯罪,诸被告人均系主犯。

王某光、颜某军、周某峰系自首。

孙某峰、李某光、蔡某亮均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坦白。

郎某贵、高某龙当庭认罪悔罪。

依法判处

李某光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

蔡某亮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

周某峰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

郎某贵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颜某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王某光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孙某峰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高某龙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八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生活报记者王萌

(责任编辑:李平书 C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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