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琳收了这些钱后,又是怎么花的?钱具体去了哪里?在办案人员的持续追查下,夏琳开始松口,承认向时任樊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侦查一队中队长吕鹏(陈某案主办人)行贿3万元,请求在侦查取证时对陈某给予关照。
办案人员仔细调查相关细节,并对吕鹏进行谈话。
面对大量事实证据,吕鹏最终承认利用主办陈某案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并受他人所托,与他人相互串通,在侦查取证过程中,以将重罪改轻罪为目的,违背案件事实真相,从有利于陈某罪轻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方面搜集证据,致使陈某重罪轻判,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毁“伞”: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除了夏琳和吕鹏,还有没有人充当陈某的“保护伞”?办案人员穷追不舍。
“对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党政干部、政法干警,无论涉及谁,一律深挖彻查、严惩不贷,决不搞下不为例。”在今年该市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上,市委书记李乐成明确要求。
分散瓦解,各个击破。办案人员建立问题线索排查机制,多方联动,陈某背后相互串通的其他“保护伞”一一被挖出,分别为时任襄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紫贞派出所教导员郑某、时任樊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某、时任樊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郑均蓬、时任樊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焦伟、时任樊城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马新元、时任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张某、时任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贵生……
“查出这些‘保护伞’,很震惊!甚至有人为了区区几千块钱,就丧失底线。”办案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夏琳、吕鹏、焦伟、马新元、陈贵生等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6名党员已被开除党籍。
据襄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陈某案“保护伞”涉及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社会影响力较大,深挖彻查这些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全力毁“伞”破“伞”,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清除害群之马,净化党员干部队伍。此案充分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丧失党性、漠视法纪,与违法犯罪分子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襄阳市纪委监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此案为鉴,高度警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保证。(本报记者 袁海涛 通讯员 季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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