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王志强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志强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王志强简历
王志强,男,汉族,1958年2月生,山西柳林县人,大专学历,1975年11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5月,任文水县委副书记、县长;2009年11月,任汾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10年7月,任汾阳市委书记、市长;2011年6月,任汾阳市委书记;2013年3月,任吕梁市政协副主席、汾阳市委书记;2013年8月,任吕梁市政协副主席。2015年12月吕梁市政协换届未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