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6月26日报道,记者26日获悉:四川省江油市人民医院原党总支书记、院长胡永光,因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经江油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江油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胡永光开除党籍、公职处分。
同时,记者从江油市纪委了解到胡永光的贪腐内幕:胡永光多次收受医药供应商所送现金,收过500克的金砖,签订“阴阳合同”一次性收100万现金放在他汽车后备厢……在担任江油市人民医院院长期间,胡永光先后贪污、受贿190余万元。
群众举报“露马脚”
“听说张某要当我们医院的纪委书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有必要反映她在品德和行为上的问题……”2016年7月,一封群众举报信反映张某奢侈消费、借学习的名义公款出国游玩、在医院院长胡永光的授意下可擅自更改院务会决定等问题。
“马上到医院开展调查,一定要把事情搞清楚,给群众一个说法。”江油市纪委负责人当即拍板。
“胡院长表面上工作让分管副院长管理,实际上连洗浆房买洗衣粉都要他决定”,“前几天胡院长同一名做医药生意的同学在外面吃饭,还叫上了医院的几名干部作陪”。调查人员经过走访,没有发现张某的违纪事实,关于张某要当医院纪委书记的传言更是无中生有,但是反映院长胡永光同供货商交往密切、克扣食堂经费等事情,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
同时,上级纪委交来了一条药品供应商张某向胡永光行贿的线索。
百般抵赖“拒不认”
江油市纪委立即派人对胡永光的问题进行核实。
调查人员对胡永光开展了两次“走读谈话”,谈话期间,胡永光对受贿情况矢口否认:“我是专家医生,做的都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好事,哪里会去贪污受贿。”
为了尽快摸清情况,办案人员利用国庆假期,前往成都找到药品供应商张某当面了解情况,张某对行贿情况供认不讳,详细交代了他分别于2009年、2010年两次一共向胡永光送了20万元现金作为感谢费的情况。同时,张某在另一起案件查办过程中的笔录也证实了这一笔交易。
掌握情况后,办案人员第三次对胡永光开展“走读谈话”,他还是拒不承认:“我在医院是拿年薪的,一年收入几十万,我很珍惜现在的工作和生活,怎么会拿前途开玩笑呢。”
虽然胡永光拒不承认受贿,但铁的事实不容狡辩。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市委同意,决定成立“10.8”专案组,对胡永光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在一系列违纪事实面前,胡永光终于低下了头,交代了做医院院长以来的违纪违法情况。
贪贿敛财“饱私囊”
胡永光受贿地点多样,家里、巷子口、办公室、汽车后备厢,都是他接受贿赂的地方;受贿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而且变着花样利用各种机会,贪污侵占单位财物。
2009年上半年的一天,胡永光与药品耗材供应商张某,约在医院旁边的巷子里,张某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牛皮纸袋交给了胡永光,感谢胡永光帮助顺利推销医药产品,胡永光稍作推迟便将收下了现金。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2010年的一天,张某来到胡永光的办公室,递上了一个装有10万元人民币的牛皮纸袋,这一次胡永光毫不犹豫地接过了纸袋,并在张某离开后仔细清点了现金。
尝到权力带来的甜头,胡永光的胆子越来越大,逐渐被金钱的“糖衣炮弹”所俘获,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设备招标、药品采购、耗材采购、网络维护都成了他的生财之道,金额由小到大,由少到多,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
2010年,胡永光在外出开会期间收受设备供应商严某8万元现金。2010-2013年期间,累计收受设备供应商吴某16万现金和500克金砖。此外,他还利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机会,大肆收受医贸公司经理马某、药业公司业务员李某、信息公司经理黄某等与医院有业务来往的医药人员红包礼金。
收受贿赂后,胡永光利用医院院长的权力,按照行贿人提供的药品、仪器参数设置采购标准,使得表面上的公开招标变成暗箱操作,成为自己生财的活水源泉。对此,胡永光仍不满足,把贪占的目光瞄向了单位设备采购。
2012年10月,设备供应商吴某中标CT机和血管机,胡永光为套取医院资金,伙同分销商乔某签订两份“阴阳合同”,在交给吴某的合同里,把原本包含在CT机和血管机之内的两台AW4.5工作站删除,添加在另一份合同中,将原本不需要采购的工作站列入新的采购单进行招标采购,并在重新招标前将设备参数告诉乔某使其顺利中标,事后乔某将100万现金放在胡永光私车后备厢。
经调查,胡永光在担任医院院长期间,先后受贿50余万元,贪污140余万元。
擦亮派驻“探照灯”
“胡永光从一名普通医生成长为医疗骨干、医院院长,可是他腐化堕落这么多年了,为什么没有人发现,医院纪委的作用发挥到哪里去了呢?”江油市纪委同志办案后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以往医院的纪委书记,他们一直在医院工作,薪酬待遇受一把手影响很大,这种情况下,别说对医院领导进行监督,就是对同事和下级都抹不开面子。”一名办案人员说到。
现在,江油市纪委将市属医院、学校纳入统一管理,单位纪委书记由市纪委统一派驻。改革后,医院、学校的纪委书记由过去的内部产生,变成了上级选派,纪委书记对党委和上级纪委负责。
“我们将大力推进全市部门纪检组织的派驻改革,从严加强日常监督,严格实施问责,真正把‘派’的权威树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