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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猗法院原副院长涉黑案:有人不知不觉成逃犯

2018-06-12 10:14:57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5月30日,临猗县人民法院。郝万吉在此工作了30年。摄影(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王瑞锋


5月24日,临猗尚品·名仕源小区。知情人士透露,郝万吉实际参与了此楼盘的开发。

多名当事人称,该副院长违反法定程序干预案件;涉案团伙被指收“保护费”;目前已被通报涉嫌犯罪

戴着手铐、脚镣,中间连着铁链,太原老板刘明(化名)佝偻着腰,被带到山西运城的临猗县法院副院长郝万吉面前。

5月26日回忆当时的情景,刘明说,他此时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掉进了一个圈套。

因为借了别人的钱,刘明称,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债权人起诉,没有接到传票、没有见到开庭公告就被临猗法院缺席判决败诉。随后,债权人又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为由,提起刑事自诉。而后,刘明被网上追逃。

被关进临猗县看守所后,刘明发现跟他情况类似的还有七八人。这些人的案子背后藏着同一个身影——历任临猗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副院长的郝万吉。

2018年4月25日,临猗县公安局发布通告,称“破获了以郝万吉为首的涉嫌犯罪团伙案件”。临猗警方另有一则悬赏通告,对马某、史某等4名涉黑涉恶案件在逃人员悬赏通缉。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悬赏的4人和郝万吉为首的涉嫌犯罪团伙相关。

据媒体公开报道,通告的前一日,郝万吉在临猗县委参加扫黑除恶专项会议后被公安机关带走。几乎同时被带走的,还有与郝关系密切的临猗法院法警刘涛。

不知不觉就成了逃犯

刘明是太原一家钢贸公司的老总。2013年4月,他在某银行的一笔贷款即将到期。因为资金周转不开,银行主动向他推荐了临猗人张国华,让他向张借钱,好还上银行的贷款。

只一个电话,连面都没见,张国华就给刘明公司的账户上打了800万元,并约定年利率20%。刘明没想太多,但感觉张国华没见面就打款,“这人不是特别有钱,就是有特殊关系”。

3个月后,张国华到刘明的公司考察过一次,延长了借款时间,还主动提出“可以降一降利息”。

2016年2月,刘明首先偿还了800万中的50万,并与张国华重新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750万元于2016年6月5日还清。“利息争取同时还清,如有困难,利息再宽限三个月。”刘明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次的协议还专门加了一条:如有争议,向临猗法院提起诉讼。

2016年6月13日,约定的还款日期过了8天,临猗法院受理了他们的借贷纠纷。但此前,为了生意24小时开机的刘明从未接到张国华的沟通电话或短信。此后,刘明本人或公司员工也没接到法院传票,没见过开庭公告或其他司法文书。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教授宋朝武告诉新京报记者,如果当事公司和当事人没有接到诉讼文书,法院程序涉嫌违法,公司和本人应当提出异议。

山西天石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天石建材”)也有类似遭遇。

2016年,天石建材陷入债务纠纷并被债权人起诉,却始终没有收到法院传票等诉讼文书。为此,天石建材认为临猗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并提出异议。但异议被驳回。

依据民事诉讼法,诉讼文书等文件可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等。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且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才可视为送达。

对于刘明,他至今不知道临猗法院对他采用了哪种送达方式。从事后一年才获得的判决书看来,案件于7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彼时,距离法院受理案件尚不足45天。庭审时,被告刘明及其公司未到庭、未委托代理人、未答辩、未举证。

仅一周后,临猗法院对案件做出缺席判决,刘明及其公司败诉,应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张国华750万元及利息。此外,案件受理费67800元,亦由刘明及其公司承担。

刘明说,因为没有收到判决,败诉后,他和公司均未上诉。2016年10月10日,临猗法院启动了本案的执行程序。2017年1月17日,张国华又提起了针对刘明的刑事自诉,称他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且成功立案。另据司法文书显示,2月14日,临猗法院对刘明做出逮捕决定,并开始对其网上追逃。

对于刘明的上述说法,5月30日,新京报记者向临猗法院求证,该院新闻发言人婉言拒绝,未予回应此事。

对此,宋朝武表示,判决生效后,法院会通知本人申报财产,如果拒不申报,可以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立案。但刘明说,他是一年后才在法院的档案室里知道自己曾被要求申报财产的。宋朝武认为,“法院的程序有问题。”

看守所内,多人都有类似遭遇

2017年3月,刘明从一名政法系统的朋友处得到消息:你的身份证有问题,成了逃犯了。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出了事,开始托关系,打听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当初面都没见就给我打了800万,还专门约定有纠纷在临猗法院解决。然后缺席判我败诉,然后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大致摸清发生了什么后,他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圈套。

咽不下这口气,刘明向山西省和运城市纪检委实名举报了临猗法院,称该院剥夺了自己的答辩权、上诉权等诉讼权利,但未得到回复。

2017年8月,刘明公司一个750万余元的账户被临猗法院冻结。紧接着,他本人也被太原警方带走。“太原警察说,我是被临猗公安列为网上逃犯的。他们当面给临猗公安打电话(让他们过来)押人,但公安不来,让联系临猗法院。”刘明说,随后,自己被临猗法院法警押回临猗,并被送进看守所。

在看守所,刘明认识了七八个人,都和他有着相似的际遇。他们先是陷入债务纠纷,什么都不知道就被人起诉、缺席判决。其中一个叫张军民(化名)的和他一样,发现问题时已被网上通缉,成了逃犯。

据了解,郝万吉在临猗法院分管执行和部分民事审判工作。刘明、张军民等数名当事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他们的案子背后都有郝万吉的身影,案件受到了郝万吉的干预。

临猗某民办学校校长韩晓芳(化名)没被抓,但她认为自己的遭遇更窝火。

2018年5月23日,韩晓芳向新京报记者回忆,2008年5月底,临猗法院突然在她的学校里张贴了强制执行通知书,白底黑字的手写版,没盖法院的红章。通知书张贴后,建设到一半的学校停了工,700多名学生退学。韩晓芳这才知道自己被临猗县民政局起诉了,而且一审宣判已有三个月,早过了上诉期限。

韩晓芳说,这场官司的由头是2000年时自己向民政局购买了20亩土地的使用权,建校舍。双方约定总价款125万,韩晓芳先付33.55万头款,民政局将土地证转移到她名下后再付90多万尾款。“我付完头款后,民政局局长不给z我办土地证。”韩晓芳说,剩下90多万她就没给。

为了问清官司的事,韩晓芳找过民政局和县政府。当年的副县长和民政局副局长坚称:绝对没有起诉。一个在临猗法院工作的朋友给她偷偷复印了判决书,上面写得清清楚楚:原告临猗县民政局。

“作为被告,没收到传票、没参加庭审、没收到判决,原告又否认自己是原告,但是法院要强制执行我。”韩晓芳觉得自己的处境太尴尬。

事后,她特意到法院查询过传票、起诉状、应诉举证通知书的送达回证。记录显示为“本人拒收”。


4月25日,“平安临猗”发布的悬赏通告。 微博截图

当事人被抓后上了手铐脚镣

和刘明差不多,让张军民陷入不利境地的是一笔800万元的借款。

被关进看守所后,张军民请外面的亲友帮忙,先交了300万元还欠款,还抵押了价值2000多万的房子准备拍卖继续还钱。

“300万打进了法警刘涛的个人账户。”2018年5月24日,张军民告诉新京报记者,打钱后他被放了,前前后后在号里蹲了一个多月。

刘明相对幸运,只在看守所待了5天。

他至今记得与郝万吉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从太原押到临猗的当天,下午6点多钟,刘明戴着手铐坐在法院的沙发上。一个一米八多的光头大个儿进屋后,几名法警迅速起立,法警刘涛还大声呵斥,“站起来,把他背铐上,站好。”来者正是临猗法院副院长郝万吉。

刘明说,当晚,他的弟弟就给郝万吉送了十几条烟和一些土特产。

第二天去公安局办理羁押手续,看守所给刘明解除了手铐,法院的法警却给他戴上了手铐和脚镣,之间还有铁链连着。刘明只能弯着腰挪步前行,“就跟死刑犯一样,上车时要法警把我抬上去。”在法院看到这一幕,他的妻子哭了。刘明认为,郝万吉是在通过这种方式向家属施压。

办完手续,刘明和家人来到郝万吉在法院的办公室。郝万吉说,欠款要按照月息五分(相当于年息60%)计算。刘明不知对方是怎么算出的利息和本金,总之,除了公司被冻结的750万,郝万吉说“还要再交五六百万才能放人”。

两天后,张国华来到法院,与刘明和家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第一,冻结的750万公司资产用来还钱;第二,刘明的弟弟现凑了48万元转到法院账户;第三,还要再还300万,偿还前,先用亲戚家500平米的房产做担保;第四,张国华对刘明的自诉撤诉,放弃追究刘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刘明要想获释,前后共要支付1098万元。

郝万吉还提供了一张检讨书模版,让刘明对着抄一遍。“模版是这么写的,本人欠钱不还,在法院的教育下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有的事情都是我自愿的,感谢法院对我的批评教育。”刘明说。

达成协议当天,临猗法院就为刘明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刘明说,妻子当时还要求复印判决书和案卷,但遭到了档案室的拒绝。“在我爱人的一再要求下,对方请示了郝万吉才让复印判决书。”

刘明说,临走前,郝万吉还留下一句话,“我们后边还没完,必须把钱(指300万)还了才能撤诉。随时都能把你抓回来。”

事后,刘明曾当面质问张国华,为什么不肯沟通,一声不吭就去法院起诉了?张国华私下里表达了歉意,“他说走到这一步他也没有办法,这不是他的本意。但他做不了主,起诉我他花了债务的30%。”刘明说。

2018年6月9日,新京报记者就此向张国华电话求证。张国华说,案子已经了结,不便接受采访。

据接近郝万吉的人士透露,郝万吉通过法院外人士控制着两个小额信贷公司,放贷的同时利用司法程序收债。

外地房地产商称遭威胁“官司赢不了”

从2008年5月底贴出强制执行通知书,韩晓芳的学校就被查封了,至今没有拍卖。彼时,郝万吉还是临猗法院执行局局长,资金链断裂的韩晓芳多次到他家里求情。

二人是小学校友,郝万吉喊韩晓芳“校花”。登门拜访时,韩晓芳会带些小礼品,有一次买了几斤虾。那次,郝万吉对她带来的东西不屑一顾,打开别人送来的成箱的虾,“看人家给我送的大虾,你看你拿的都是啥东西!”

多次求情后,郝万吉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意图。“他说学校的项目只要让他接手,就可以欠十万还八千。”韩晓芳说,同样的意思郝万吉后来说过多次,但她一直不同意。

直到2010年8月,韩晓芳差点迎来曙光。彼时,临猗县国土局来了新局长,将县民政局的20亩土地重新招拍挂。韩晓芳交了138万定金,公示7天后就能挂牌办证了。“就在那时候,临猗法院执行局的法警拿来一张A4纸,上面写着法院执行拍卖的土地不能办证。”韩晓芳说,那张纸上没有法院公章,只有郝万吉的签名。

郝万吉试图接手的另一个项目是怡锦苑,一个外地老板2013年开发的商品房小区。2018年5月25日,怡锦苑的项目负责人姜晓辉(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2015年因为几件债务纠纷,临猗法院陆续查封了该项目的400多套房子,禁止这些已经预售的房产过户、买卖。

姜晓辉说,郝万吉查封房产的目的是把项目部赶走,自己接手开发。在法院办公室,郝万吉曾对他直言,“你们公司的官司赢不了。不如我帮你们找个接手人,你们离开临猗,就算我帮你们了。”

据接近郝万吉的人士透露,身为公务员,郝万吉实际参与开发了临猗县的尚品·名仕源和老年公寓小区。他以同样手段赶走了外地开发商,自己找熟人接盘,捞取了第一桶金。

2016年12月,怡锦苑向临猗县人社局交纳的82万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也被临猗法院强行划走。2018年5月27日,临猗县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此举正是郝万吉所为。

新京报记者获取的材料显示,2016年11月和2017年1月,县人社局曾两次致函临猗法院,反对强行划扣怡锦苑的工资保障金。函中写道,“保障金所有权暂属人社局,法院从我局的工资保障金账户扣划款项十分不妥。工资保障金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偿付拖欠职工(含农民工)的工资。”

几经争执,工资保障金还是被划走了。

涉案团伙成员被指收“保护费”

除了涉足房地产,郝万吉还实际控制着山西安皓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安皓保安”),由手下为其经营。

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注册资金200万元。公司经理、股东之一的史晓波,还担任山西汉杰实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执行董事。而汉杰实业的登记地址临猗双塔北路1825号,正是郝万吉开发的老年公寓的所在地。此外,在今年4月25日临猗警方发布的悬赏通缉中,史晓波也在列。

姜晓辉说,2015年初,安皓保安的人到怡锦苑的工地收保安费,“说只要有人闹事,郝万吉就派人来摆平,一年保安费10万,平常不派人。”姜晓辉说,保安费实际就是“保护费”,“公司不想惹麻烦,只交了5万。”

2016年怡锦苑被法院查封时,郝万吉又和姜晓辉提及保安费的事。“他说你们还欠我们5万保安费,先把5万块钱交了,再办公事。”姜晓辉回忆。

与郝万吉打了多年交道,姜晓辉对他的印象是霸道,“常年留着光头,一米八的大个儿,给人的感觉很横。他开着一辆别克商务车上班,从不挂车牌。”

2016年怡锦苑被查封后,曾引发业主和讨薪农民工的群体性事件。为解决问题,临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召集开发商和住建局、信访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开协调会,郝万吉代表法院出席。

开会时,姜晓辉称事件的起因在于法院不依法办事。“还没说几句,郝万吉拍着桌子说不开了,摔门就走了。”

据接近运城政法系统的人士透露,郝万吉的飞扬跋扈在临猗法院很出名。2015年郝升任副院长后,运城政法系统的领导到临猗法院视察,法院制作的欢迎牌上郝万吉排在另3名副院长之后,“他当场就把欢迎牌扔掉了。”

同样被认为嚣张的,还有与郝万吉关系密切的法警刘涛。

2018年5月21日,临猗农民侯立刚告诉新京报记者,两年前刘涛执行他哥哥的宅基地纠纷案时,未出示任何手续,还将他76岁的母亲推倒致昏迷。侯立刚跟刘涛理论后,将母亲送到医院。在医院门口,刘涛带着十多个人殴打侯立刚,随后临猗法院以“阻碍司法人员执行公务”为由对侯拘留15天。“当时我身上有600多块钱,拘留的时候钱被刘涛没收了,他说这是拘留费。”侯立刚说。

从拘留所出来后,侯立刚将上述经历发在了网上,有人把帖子标题改成“临猗法院郝院长给我一个说法”。不久,侯立刚接到郝万吉的电话,“他说你赶紧把帖子删了,不删信不信把你给办了!”侯立刚说。

据媒体报道,郝万吉被带走后不久,临猗县公安局又从法院带走了法警刘涛。

另据此前媒体报道,来自郝万吉专案组的《悬赏通告》显示,4月26日凌晨,郝万吉团伙的一名成员曾将一支长80厘米左右的枪支扔进黄河。公安局为此悬赏两万元查找。

临猗法院此前给媒体北京时间提供的《新闻通稿》称,郝万吉1983年10月刚满16岁不久进入该院当打字员,两年后参军入伍,当了两年多义务兵后,又于1988年9月被退伍安置回法院,从助理审判员做起,一步步高升为副庭长、庭长,之后进入党组和审判委员会,担任了将近10年的执行局长。2015年11月,晋升为副院长。

5月30日,临猗法院新闻发言人告诉新京报记者,采访需经运城中院政策研究室批准,运城中院政策研究室主任姚运星则表示,目前郝万吉案正处于侦查阶段,不便接受采访。临猗县公安局宣教科的负责人也表示,此案案情重大,宣传部门目前对此案一无所知。

听到郝万吉被抓的消息时,正在高铁上的韩晓芳号啕大哭。十多年来学校烂尾至今,校园里的荒草已经一米多高。

这一次,她觉得曙光真的近了。

新京报记者王瑞锋山西运城报道 新京报实习生 丁文婷

原标题:山西临猗法院原副院长涉黑调查

(责任编辑:闫宪宝 CN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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