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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打击“老赖”两年 到位资金超2.8万亿

2018-06-29 20:50:49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最终,“老赖”因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

“虽然有司法救助的渠道和社会救助,但被执行人的赔偿义务是一定要得到执行的。什么时候他有能力执行,我们坚决强制他执行。”邵明艳说。

刑法修正案九填补了法律空白

房山区法院查处老赖,是高层解决“执行难”的一个缩影。

在改革开放以前和改革开放初期,因为诉讼案件较少等因素,执行难的问题并不是特别突出,“对被执行人不及时履行或怠于履行的情况,一般采取的是罚款或司法拘留,拘留15天以下。”最高法刑四庭副庭长曾广东说。

但司法拘留不是刑事处罚。以往也存在一些公司当“老赖”的情况,但对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并没有法律规定。

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打击力度。在“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基础上,增加了“情节特别严重”和“单位犯罪”的条款:“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受了刑事制裁也要给钱

究竟什么样的情形属于“特别严重”?

“比如如果法庭判决得不到履行,申请人的生活和家庭难以为继,甚至产生了一些悲剧。再比如因为不履行裁判文书导致申请人家的孩子失学、丧失了基本的义务教育等都是特别严重的情形。”曾广东说。

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通过,全国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刑的“老赖”较以往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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