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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一个行为领域,对于缺乏自觉、油盐不进的责任主体来说,教育劝阻远不如一纸罚单来得有效,垃圾分类自不例外。
如果说鼓励引导是撬动垃圾分类的动力,惩戒处罚就是禁止垃圾“杂烩”的压力。教罚分明、宽严并济,既是垃圾分类落到实处的保障,也是新版条例的严肃性所在。
新规明确,严禁混装混运及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等行为,对于违反规定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处罚额度由之前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调整为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个人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行为,先是对其进行劝阻,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城管开出的一张张罚单,维护了条例的权威性,既表明执法部门较真碰硬的态度,也体现问责追责的力度。
目前的罚单对象以单位为主,接下来,城管执法部门不仅会对前期已履行告知、警告、责令整改却依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开展执法处罚,还将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等单位和个人采取处罚、曝光和信用惩戒、联合惩戒等手段。对不守条例的行为分级分类进行处罚,正是刚柔并济保障垃圾分类的重要一步。
从前端分类、中端装运到末端处置,垃圾分类如同一条流程缜密的生产线。对垃圾分类行为的积极引导,可推动这条生产线高效运转;对违规行为的监督惩戒,则是每一流程不脱节、每一环节不滞后的制度保障。
理性倡导在前,刚性支持在后,两者兼具,才能让这条生产线在日常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循环运作,让每一片垃圾完成绿色环保之旅,让垃圾分类的新条例固化成每个人的“老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