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情况,指导电网企业切实抓好政策落实,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强企业获得感。电网企业要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明确降价范围对应的用户,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
国家电网出台八项举措:减免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约489亿元
2月22日,国家电网出台八项举措,坚决落实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减免电费约489亿元,支持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
一、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230亿元。
二、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20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34亿元。
三、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25亿元。
四、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
五、本次政策执行时间为2月1日至6月30日。对政策惠及的4200余万户电力客户,采取临时抄表措施,记录2月1日、6月30日的电量数据,逐户计算电费,确保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到位。
六、对符合此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确保客户足额享受电费减免。
七、通过营业厅、“网上国网”、95598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宣传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确保客户应知尽知。优化电费票据账单,将正常电费、折扣优惠等列示清楚,确保客户消费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