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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治国理政的“立与破”

2017-08-04 16:59:25   党建网微平台  

——2014年1月20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强调

要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各种方式的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都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坚决反对党内生活中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党内生活要交心,党内同志要做诤友、挚友。

——2013年9月23日至25日,习近平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

立新型政商关系,破官商勾结、利益输送

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2013年3月8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谈到

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政协委员联组讨论时指出

(据《人民日报》2017年7月12日07版,作者:施芝鸿,原标题《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导向》)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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