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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21年3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在本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向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根据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到3月8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473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16件,代表联名提出的457件。在这些议案中,有关立法方面的467件,有关监督方面的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