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推进制度落实为抓手,提高工作成效。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制度规定,加强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自身建设,召开全国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坚持委员主体地位,认真实施履职情况统计、履职评价和激励、纪律约束等制度机制。加强和改进提案、视察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新闻宣传等工作,召开全国政协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召开“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理论研讨会。做好制定加强和改进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相关工作。持续改进会风文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厉行节约,努力把工作成本降下来,把工作质量提上去。深入推进机关巡视整改工作,努力建设模范机关。
三、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提升制度效能
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一)深刻把握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优势。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开辟“中国之治”的重要制度设计和独特治理平台。要通过深刻理解7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成功实践,深刻理解去年以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战脱贫攻坚、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奋斗历程,从中体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建设性和优越性,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不断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运用人民政协同心同向的政治优势、凝心聚力的团结优势、平等协商的民主优势、人才荟萃的智力优势、协调关系的功能优势、联系广泛的界别优势,促进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智慧力量的广泛性相结合,推动集中力量办大事和集思广益商量事相统一,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筑牢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