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步,人民法院工作发生深刻变革、实现长足进步。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牢固树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成熟定型,立案难得到解决,“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一批历史形成的重大冤错案件得到依法纠正,较好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等目标任务。
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司法理念同新发展理念要求相比存在差距。二是司法能力还有不足,对精准服务大局、防范化解风险、满足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研究不够。三是司法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有待加强。四是司法领域腐败问题仍有发生,有的法官贪赃枉法、徇私枉法,严重损害法治权威。五是队伍建设还有短板,一些领域专业化审判人才短缺,尚未形成科学完备的司法人才培养体系。六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人民法庭建设存在差距。
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积极服务大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对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依法履职、精准发力,积极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