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宪法规定,作出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习近平主席签署主席令,授予钟南山共和国勋章,授予张伯礼、张定宇、陈薇“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举办6次宪法宣誓仪式,任命和决定任命的23位国家工作人员庄严宣誓。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召开第7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做好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2020年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法律1310件,逐件进行主动审查。围绕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发现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372件,督促有关方面及时予以纠正。做好依申请审查和移送审查,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5146件,对属于常委会审查范围的3378件逐一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其他建议分别移送有关机关处理。收到有关部门移送审查的地方性法规58件,督促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了27件。推动地方人大普遍建立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正式开通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二、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顺应人民期盼,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加强公共卫生立法修法。截至目前,已完成修订动物防疫法等6项任务,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11项任务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推动依法做好公布疫情信息、调配应急物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市场秩序等工作。
加快国家安全立法。制定生物安全法、出口管制法,修改档案法,审议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制定海警法、退役军人保障法,修改国防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审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兵役法修订草案、军事设施保护法修订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