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主要领导同志率队以调研形式督办重点提案,这是全国政协历史上的首次;将实地调研与现场协商相结合,也是全国政协历史上的首次。
讲创新,协商质量履职实效得以提升
这一年,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据统计,十三届全国政协以来,已制定修订重要工作制度77项,其中包括以政协章程为基础,涉及协商履职、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等各方面,支撑人民政协各项工作开展的“四梁八柱”初步建立,并在不断细化、完善中;
2020年12月,全国政协协商工作规则(草案)审议通过,对协商内容形式、讨论原则、程序方式等做出规定。这将更有助于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
也是在12月,全国政协印发《关于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意见》,意见共6部分25条,进一步明确凝聚共识的平台载体、工作机制、目标对象等。
这一年,创新工作方法,为丰富协商形式和提升协商质量进行了有益探索——
在“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上,首次采用联动协商形式,在专题分组讨论部分会场视频连线地方政协和扶贫一线;
在提案督办工作中,召开委员与承办单位参加的现场+视频座谈会,同地方政协积极联动,开展视频调研、委托调研,有效拓展了调研的深度;
举行专门委员会首场媒体见面会,加强政协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展示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风采和成效。
这一年,各级政协组织创新履职方式,打造形式多样、灵便高效协商平台——
浙江省政协以“请你来协商”和“委员会客厅”两个平台建设为牵引赋能政协工作开新局,上海市政协把2020年定为“制度建设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用“绣花”功夫推动政协提案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