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题:30多年来首次修改,提请大会审议的两部法律案有多重要?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陈菲、白阳
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的法律案历来受到高度关注。今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第7年提请大会审议重要法律,内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
两部法律施行30多年来首次修改。这两部公众并不太熟悉的法律,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
人大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对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意义重大
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通过选举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国家机关,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
可以说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行,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正常化的一个重要标志。而两部法律正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两部全国人大组织法。
1954年,首部全国人大组织法与五四宪法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同时通过,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之后我国最早通过的法律之一。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家秩序恢复正常,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恢复行使权力。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现行宪法,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对国家机构作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规定,完善了国家的领导体制和政治体制。
在此次大会上,重新制定的全国人大组织法,根据新通过的宪法,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经验、教训,对1954年全国人大组织法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完善,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政治制度保障。
此后一个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1989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制定了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这是一部专门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程序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