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迎接以人民为中心的权利法典
5月22日,首都北京,人民大会堂。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现场,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议案。
婚姻、住房、隐私、继承……民法标注着每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每一项权利。如今,这部“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正缓缓向14亿中国人民翻启书页。中国人孜孜以求的“民法典梦”,已然咫尺可见。
黑龙江龙电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亚兰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们有幸对这部彰显时代特色的民法典草案进行审议表决,我们一定不负时代、不负人民。”
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代表在认真听会。新华社发
五次启动,几代人念兹在兹的“民法典梦”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成文法的传统。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人的“民法典梦”一刻不曾断绝。从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专班起草民法典算起,我国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先后4次启动民法典起草工作,但都因立法条件还不具备而被搁置。几十年来,制定一部中国人自己的民法典,一直占据着立法工作者、法学家们心愿清单的“C位”。
20世纪8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快马加鞭,人民生活日新月异,社会变革之快使制定一部体系完整的民法典存在现实困难。因此,立法机关采取“改批发为零售”“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即首先制定一批社会生活急需的民事单行法,待时机成熟,再考虑制定民法典。谈到这段历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表示:“这是一个有创意的方案。它既绕开了制定民法典这座当时难以攀登的大山,又补上了一个个单行法的漏洞,解决了一个两难问题。”作为当年民法通则起草工作的亲历者,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也说,如果不是采用“零售”这种经验主义的办法,恐怕到今天民法典仍然会是一张白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