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落实国家元首外交成果和共识为首要任务,加强全国人大同各国议会的友好交往,为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积极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介绍阐释中国道路、中国理论、中国制度、中国文化和治国理政实践。从立法机关角度敦促有关国家保护我海外利益和人员安全,助力国家对外开放战略。
加强同外国议会双边机制性交流,积极参与多边议会交往。共同举办中国全国人大与俄罗斯议会合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与法国、日本、巴西等国议会开展机制交流活动。新设双边友好小组4个,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间友好组织累计达到129个。派团出席各国议会联盟第140届和第141届大会、第四届欧亚国家议长会议、金砖国家议会论坛等会议,利用多边场合加强沟通协调。举办发展中国家议员研讨班等,14个国家的74名议员来华交流学习。
深化立法交流。充分用好同有关国家法律交流合作机制,加强立法理论、制度与实践方面的交流。主动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宪法、外商投资法的对外宣传阐释,介绍我国立法成果。
组派3个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赴有关国家和地区访问,宣传阐释我国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组织27名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代表参与全国人大对外交往活动,向国际社会展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
六、紧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举办6次专题讲座。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第二次学习交流会。完成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换届工作,全面加强人大理论与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