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9年3月1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8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国预算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根据国务院报告的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352亿元,为预算的100.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9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加上调入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支,全国财政赤字23800亿元,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持平。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447亿元,为预算的100.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382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加上调入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支,中央财政赤字15500亿元,与预算持平。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764亿元。2018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149607.4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09938.7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3922.77亿元,都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债务余额限额以内。
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75405亿元,为预算的117.5%;全国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8056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2%。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00亿元,为预算的102.2%;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59亿元,完成预算的95%。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2649亿元,为预算的106.7%;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5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当年收支结余806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6337亿元。预算草案中对预算执行情况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