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战书委员长高度重视长江保护立法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昨天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长江保护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要抓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沈跃跃副委员长、丁仲礼副委员长要求环资委认真贯彻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并多次指导和参加长江保护立法的工作,一年来,我们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开展调研,召开立法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我们赴重庆、湖北、上海、江苏、广东、青海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召开了上中下游等所有长江流域19个省份的区域座谈会,听取长江流域19个地方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19个省份的有关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代表,以及专家、企业、企业家、基层执法人员各个方面对制定长江保护法的意见建议。同时,在北京也多次召开了立法的座谈会,听取国务院各个部门、各方面专家对长江保护法的立法意见和建议。
第二,我们在任务、时间、组织责任上做到“四落实”,成立了由全国人大环资委、法工委和国务院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组成的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方案,这个工作方案明确了立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工作责任以及立法的时间表、路线图。我们已经召开了领导小组的第一次会议,进一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了长江保护法的工作方案。
第三,组织开展法律草案的起草。我们已经成立了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参加法律草案起草工作专班,将在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开展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力争按期完成,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的任务,落实好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新要求。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