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欺凌防治中角色失当。部分教师出于班级团结或工作绩效考虑,不及时上报校园欺凌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成为许多教师处理校园欺凌问题的行动哲学,理所当然地将其视为嬉戏打闹。教师防治角色的偏离与失当,会被学生理解为对欺凌者的“默许”。
民进中央建议,要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校园欺凌处理办法,教育与惩戒并行。加强对欺凌的不同类型、发生区域、典型危害、监管重点、处理方式、处置流程、权力边界、心理辅导、治理目标与政策标准等的多学科研究,提供处理不同欺凌事件的标准模式。制定欺凌治理的相关法规,或在相关的法律中增加欺凌治理条款,为依法治校提供依据。推进工读学校制度改革,将接受工读教育由自愿改为强制与自愿相结合。
明晰学校和教师的反欺凌责任,给予学校适当惩戒权。应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对任何校园欺凌事件必须予以解决而不能搁置或推脱。以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和最低伤害原则为指导,建立校园欺凌治理的激励与问责机制,激发教师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主动性。要求教师将欺凌事件细节及处理措施和处罚结果记录在案,同时将欺凌事件调查与处理情况向上级报告。
此外,还不应以欺凌是否发生或数量多少为依据评价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而应以学校、教师能否不加隐瞒、切实调查、有效应对、根据实际制定目标并扎实防治的情况及达成的效果为评价标准。在一些文件中,规定对欺凌问题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一票否决制”,这将使相关方“忽视”或“掩盖”欺凌,应删除此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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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霸凌行为学校怎么办?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十二中学教育集团校长李有毅:
学校不可因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