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开幕,十二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工作,俞正声在报告中列举了过去五年人民政协在“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形成协商议政新局面”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大量数据和丰富实践充分说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真实的民主!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人民广泛参与的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是高高在上的形式主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人民广泛参与的民主。十二届政协的五年中,参加各类视察考察调研、协商会议活动的政协委员共有1635名,2.85万人次。同时,协商密度增加,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由每年1次增加到2次,专题协商会由每年1次增加到至少2次。协商的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真谛。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体现在日常政治生活中的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是只为选举所用的工具。十九大报告强调:“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政协的协商民主除了有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外,还有双周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常态的协商议政。以双周协商座谈会为例,十二届政协共举办76次,已成为政协协商民主经常性平台和重要品牌。协商的内容关注民生,关注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方方面面,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正如境外媒体所称,中国力求让百姓声音反映到政治协商制度中,目的是构建不同于欧美的中国式民主制度。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民主。十九大报告指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中国的协商民主,经过“三三制”政权的成功尝试,到“旧政协”的探索,再到协商建国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一协商民主的重要平台和机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协商民主上升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把协商民主建设推向新阶段。历史表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民主。同时,我国大一统文化、和为贵哲学、集体主义精神,中华民族崇尚“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实质民主、实体民主理念,都与协商民主相契合。所以,协商民主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文化土壤。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有制度保障的有效的民主。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协商民主贯穿于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全过程。以十二届全国政协为例,完善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同时,建立了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多向沟通协商和多方互动交流、综合报告与专题信息相结合方式报送重要成果成为制度化安排。十二届政协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提交提案29378件,经审查,立案23975件。截至2018年2月20日,99%的提案已经办复。大多数提案的意见建议得到采纳或正在逐步落实中,充分体现了协商民主的制度效能。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探索出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广泛的、有效的、真实的民主,这一制度是中国为人类民主政治提供的中国方案,贡献的中国智慧。(王小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参政党建设教研室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