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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洪欣委员:传承发展中医药 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2018-02-28 18:05:48  人民政协网    参与评论()人

曹洪欣

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原院长、中华中医药学会副秘书长曹洪欣

作为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委员,履职尽责、参政议政、发挥正能量是政协委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担任政协委员期间,我始终关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所提交的提案也都来自于对中医药发展规律与基本资料数据的把握分析,以争取做到提出的意见建议科学可行。

履职期间,我十分珍惜参与全国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机会,努力把调研活动与传播中医知识、医疗扶贫及促进地方中医药事业发展相结合。10年来,我参加了全国政协组织的“慢性病防治”、“京津冀医药卫生协同发展”等调研及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的“三下乡”活动30余次;围绕中医药服务民众健康的优势作用发挥、薄弱环节与重点问题解决建言献策,牵头完成提案36篇,会议或书面发言20余篇,分别在《人民日版》、《光明日报》、《人民政协报》等媒体发表“让更多人享受中医”、“大力发展中医家庭医生”、“健康中国从我做起”等文章及媒体报道文章70余篇。其中,我牵头完成的提案“加强基层中医能力建设”还于2012年获全国政协优秀提案奖。对此,我的感悟是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观点鲜明、思路清晰与措施得当的建言献策,不仅能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而且是政协参政议政、推进社会进步的有效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中医药服务民众健康提出了新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与深刻内涵,用新思想指导工作实践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深入分析解决中医药发展不均衡、不充分与民众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发挥中医药服务生命全方位全周期过程的诊疗优势,发挥中医药在养生保健、疾病防治、健康养老、疾病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对于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而要做到坚持中西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首先需要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各项任务,实现中医药人的自信、自立、自强,从而在维护民众健康、防病治病实践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作用。其次要全面推进《中医药法》实施,依法保障促进中医药发展。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机制,推进中医药保护传承与利用,坚持中医药主体发展与协同创新,不断丰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提高防病治病能力,为民众健康提供优质服务。第三,要大力弘扬中医治未病的养生保健理念,包括从受孕到生、长、壮、老生命全周期的调理治疗和个性化辨证论治的诊疗模式,做到让人民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第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过程中的协同作用,做到重大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老年病、病毒性疾病、代谢性疾病与肿瘤术后患者等享有中医医疗服务,从而提高生活质量,维护病患健康。第五,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维护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主动掌握养生保健、治未病的知识与方法技术,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而维护健康。同时弘扬“大医精诚”精神,发掘中医药文化特色精华与优势,促进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创新性转化与创造性发展,推进中医药知识普及传播,形成了解中医、享受中医、发展中医的社会氛围。此外,也建议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为人类健康做贡献。

(作者系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原院长、中华中医药学会副秘书长)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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