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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私募广州穗富投资2年4吃罚单

2017-11-11 06:55: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树超

今天,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广州穗富投资、博元投资、中国高科等公司。这是广州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穗富投资)再次出现在被罚名单上。据记者统计,广州穗富投资已经是2年来第4次吃到罚单,累计罚没金额接近5千万元。

2年4次被罚 罚没金额共计4947万元

证监会今天披露的行政处罚公告显示,广州穗富投资是“国农科技”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的提案方,时任广州穗富投资董事长兼投资总监易向军、股东周岭松系国农科技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易向军、周岭松做出投资决策,由广州穗富投资担任投资顾问的“金鹰基金-光大银行-金鹰穗富6号资产管理计划”等4个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买入“国农科技”,共获利约333.4万元。

广州穗富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广州穗富投资违法所得约333.4万元,并处以约333.4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易向军、周岭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事实上,这一罚单已经是广州穗富投资2年来收到的第4张罚单。

  首张罚单:违规减持“同大股份”

早在2016年5月,证监会就在披露的1宗私募基金公司违法违规案中牵涉到广州穗富投资,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信息,2015年2月5日,同大股份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披露收到广州穗富投资告知函,广州穗富实际控制有关证券账户增持“同大股份”股票达到281.9万股,占总股本6.35%。

按照中国证监会〔2015〕18号公告规定,从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2015年7月10日,广州穗富以持股5%以上股东身份书面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同大股份”股票。然而,在当年9月7日起,广州穗富实际控制并决策通过相关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多次卖出“同大股份”股票,截至9月25日,累计卖出74.18万股,金额3617.6万元,占同大股份总股本的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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