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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上市就频遭股东抛售 优先配售套利可“左右逢源”

2017-11-07 07:20:5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由于可转债的优先配售制度,公司的股东、高管均可以通过配售获得可转债份额,也可以在后期通过换股而获得股份,因此其在A股股权及可转债权益之间拥有了便捷的套利及转换空间。对此,领新投资投研部刘星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可转债以债券的形式存续和交易,但因为内嵌一份标的股票的看涨期权,其市场表现贴近股票市场的变化。可转债兼具债券和股票的双重属性,当股票市场表现较好时,投资人可以分享大部分的股市收益,而当股票市场处于弱市环境时,由于存在债券属性的保护,其下行风险通常要比股票小很多。

正是由于可转债兼具债券和股票的双重属性,因此东方雨虹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除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雨虹转债外,东方雨虹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李兴国等人又进行了股份减持。

东方雨虹11月3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副董事长许利民,董事向锦明、张颖、张洪涛、张志萍,总工程师王新拟分别减持不超过100万股、500万股、50万股、30万股、25万股、15万股和30万股公司股票,拟合计减持不超750万股。如以东方雨虹11月3日收盘价38.81元计算,拟减持股份的市值超过了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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