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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倒计时 挂牌私募提前“入冬”

2017-11-04 12:15:5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通知》对自查整改相关指标的计算口径也作出了具体规定,“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之和须占收入来源的80%以上”;其中,“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之和”应包括“管理费收入、业绩报酬、投资顾问费收入(与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跟投收益”;“收入来源”应包括“管理费收入、业绩报酬、投资顾问费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跟投收益”的计算口径应以私募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在其管理基金中的出资额不超过20%部分带来的收益为计算依据。

  对于私募机构资产管理规模,《通知》要求,“创业投资类私募机构最近三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20亿元以上,私募股权类私募机构最近三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50亿元以上”。其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和类型的认定,以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信息为准。

  作为挂牌私募机构的主办券商也不能置身事外。《通知》要求,主办券商应当对其持续督导的挂牌私募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出具核查报告,与自查整改报告一并提交。挂牌私募机构自查整改报告和核查报告应当逐项说明是否符合《通知》规定的条件,并列明计算过程和计算依据。挂牌私募机构与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此次整改绝对不是‘做秀’、‘走过场’。”一位接近高层的业内人士称,全国股转对已报送的自查整改报告和核查报告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将要求挂牌私募机构及其主办券商进行解释、说明和更正,对自查整改报告和核查报告进行审查后,要求挂牌私募机构与主办券商在指定披露日统一披露。

  影响:

  部分私募将被摘牌

  对于不合格的挂牌私募机构来说,最大的影响是被强制摘牌。“与前两次不一样的是,此次自查整改中,不合格的机构被强制摘牌将不可避免。”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也是其投资者最不愿意见到的局面,尤其是此前完成过巨额融资的机构。

  由此将会引发股价大幅下跌,即使在没有拿到“判决书”前,由于市场担心被强制摘牌也会如此。以中科招商(832168)为例,2015年的定增价格为每股18元,而11月1日的股价已跌至0.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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