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曾经也有业内人士持质疑态度:“定向降准会产生新的不公平,而定向降准的作用也值得质疑,还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其认为,定向降准会对没有享受降准的金融机构带来资金压力,并且已降准的机构信贷投放并不一定投向指定领域,而央行对于这些没有将贷款投向指定领域的机构,并没有相应的处罚硬措施,反而可能会起到制约其他银行投放“三农”、小微企业贷款的主动性。
从过去几年运行的实际情况看,定向降准在总体而言,确实对定向的领域起到了有效的支持作用,但定向的效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此,此次定向降准的政策举措在以往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完善,从对机构的定向转向对具体业务的定向,指向更明确。
引导资金流向普惠领域
此次定向降准政策较之前出现了明显的普惠边际改善信号。
一方面体现在央行将定向降准政策考核范围由现行的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调整为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另一方面满足降准的标准,对于贷款比例、以及存量和增量相应的要求都有所放宽,且分为上年普惠金融贷款余额或增量占比达到1.5%和10%两档。有专家指出,这是开放性的让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
同时,由于业务范围扩大,也使得能够实施定向降准的金融机构数量大大增加,而部分已享受定向降准政策的金融机构有机会采用更低的存款准备金率。按照央行有关负责人的表述,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可覆盖全部大中型商业银行、约90%的城商行和约95%的非县域农商银行,有助于鼓励其将信贷资源持续向普惠金融领域倾斜。
而央行的预期调控也给金融机构提供了调整的空间。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由于此次降准期限将延后到明年1月份执行,2018年初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首次考核时将使用2017年年度数据,一些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在今年后3个月中更多地将新增或盘活的信贷资源配置到普惠金融领域从而满足考核标准,部分银行还可能从第一档进阶到第二档,享受到更大的政策优惠。”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布的定向降准政策比2014年的政策增加了“单户授信小于500万元的小型企业贷款、单户授信小于500万元的微型企业贷款”这一考核范围,引起业界的关注。川财证券的报告表示,这更突出体现了对真正意义上的“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