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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三问银星能源

2017-10-12 07:32:5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减值是因为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投服中心要求说明,导致机器设备大幅减值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机器设备均为生产经营相关资产,主要用于风电场建设及运营。生产经营资产大幅减值是否意味着标的资产缺乏持续经营能力?

二是选择收益法估值的合理性。标的资产收益法估值为3.30亿元,是资产基础法估值的3.14倍。投服中心指出,在两者差异较大的情况下,选择高估值作为评估结果是否合理?预案披露,收益法采用现金流两阶段永续模型。投服中心要求说明,预测期第一阶段是到哪年?第一阶段各年的售电量、发电收入、净利润分别为多少?净利润在永续年间维持何种水平?同时,业绩承诺数额为收益法评估的预测净利润数,2017年至2020年的每年承诺净利润分别是多少?在标的资产盈利不佳的情况下,是否具有可实现性?

重组是否必要

银星能源近年来盈利情况一直不佳,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1-6月份净利润分别为0.29亿元、-1.23亿元、0.18亿元和-0.14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2014年,银星能源收购了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的6家风电厂资产,其2016年并未实现承诺的净利润。投服中心指出,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装入银仪风电50%股权是否有必要。

按照预案披露,本次交易的目的是部分解决银星能源与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风电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根据公开信息,中铝宁夏能源曾在2015年第四季度将所持银仪风电50%股权对外公开挂牌出让,出让价格4亿元,但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者。投服中心指出,在没有市场受让方的情况下,将并不优质的资产装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让上市公司接盘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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