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建设银行泰安分行违规收取银团贷款融资管理费

2017-10-10 18:17:5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0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泰安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建设银行泰安分行存在违规收取银团贷款融资管理费的行为,泰安银监分局对其罚款40万元。

泰安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建设银行泰安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泰银监罚决字〔2017〕1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建设银行泰安分行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姜学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收取银团贷款融资管理费。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泰安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9月6日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