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去年一季度末签署的招股书发现,年报披露的诉讼案不仅数量上增加了7件,而且诉讼标的金额也由1000万元升至3000万元,诉讼金额合计增加了3亿元。这意味着在短短9个月的时间内,未决诉讼、仲裁案增加了7件。
细究招股书披露的诉讼案,长江商报记者发现,招股书的披露存有错误之处。其披露的10件未决诉讼案的涉诉金额合计超过3亿元,意味着平均每件诉讼案的涉诉金额超过3000万元,显然不是招股书披露的1000万元。
长江商报记者翻阅威海银行2015年年报发现,当时对未决诉讼、仲裁的描述是:截至当年底,该行作为原告且争议标的在3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案共5件,涉案金额2100 万元。以此算来,去年新增该行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案多达12件,平均每月新增一件。
上述上市银行人士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一年新增12件、9个月新增7件银行作为原告涉诉金额超3000万元的诉讼案,一定程度上说明当事银行的资产质量在恶化。
截至去年底,威海银行的总资产1863.40亿元,贷款余额585.22亿元,上述17件未决诉讼案的涉诉金额与之占比分别为0.34%、1.07%。
窗口期受罚、渔民骗贷曝内控不足
威海银行窗口期被罚曝露出其内控不足。
去年4月1日,威海银行向证监会递交了上市申请书,成为A股IPO大军中第12家排队的银行。
然而,递交招股书不久,威海银行下属青岛分行就收到了银监会青岛银监局开出的罚单。
银监会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去年5月31日,威海银行青岛分行因“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而遭到银监会青岛银监局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20万元。
据了解,“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先向企业发放贷款,全额转作保证金,然后开出等额银行承兑汇票,这样企业所获得的借款最终是以银行承兑汇票对外支放,银行既发放了贷款,又增加了保证金存款。由于无形中增加了银行存款规模,这也成为一些银行员工完成存款任务的“捷径”,使得信贷人员在工作中为了追求存款冲淡了对贷款条件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