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10万元,留着我来啊,你们都好好歇着。”一位微博网友留言称。在某通信公司就职五年的刘旭(化名)却很理智,“哪有那么便宜的事,高收益肯定意味着高付出”,节前,她也被领导问及能否参与假期值班,但由于跟家人早就定好了8天港澳游,便拒绝了,在她看来,能陪家人比加班费更为难得。
你碰到“隐性加班”? 该怎么算?
但对一些行业或岗位的工作人士来说,不去单位就不用加班的想法并不现实。“关键是让你随时待命,有事情通知,都不敢出去耍。”网友@朱夔抱怨道。工作电话不断、在家工作却没无补偿等情况,成为网友吐槽的焦点,甚至有人感叹,“加量不加价,以为我是方便面吗?”
李莉(化名)今年刚跳槽到一家出版社工作,对于上司的安排很难说不,她告诉中新网记者,“假期要完成一篇推广文案,倒休、加班费是不用想了,都是自己这摊事,现在不写,不是等着挨骂?”
从事出国留学行业六、七年的王猛(化名)早就习惯了“随时待命”,“没办法,我的下班时间,才是客户咨询、报名的高峰期,不可能因为放假就不处理。”
通过微信、电话等布置临时工作任务,是否也算加班呢?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可以理解成“隐性加班”,但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很难认定。
为此,有分析认为,随着各种加班形式的不断出现,应该对这些“隐性加班”的类型进行细化。比如,如果有的任务只是简单回复即可,并不要求8小时工作时间外完成,则不应当算作加班;如果是经常性的、且占用8小时工作以外很大一部分时间,则可能被界定为加班,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