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球来看,各国政府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逐渐分化,支持与打压表现不一。我国政府一直对虚拟货币保持关切,多次约谈交易平台负责人,要求严控虚拟货币交易风险。不同的是,今年7月份,澳大利亚比特币立法生效,比特币交易的交易税进一步降低。今年4月份,日本通过《支付服务修正法案》,正式承认比特币支付的合法地位。可以预见的是,在不同监管环境下,虚拟货币的套利空间、套利风险会进一步加大。
由于虚拟货币的总量较小,交易市场规模有限,各金融机构也没有直接参与虚拟货币的交易和投资活动。从当前形势看,虚拟货币的相关风险尚达不到冲击我国金融体系的程度。但种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表明,虚拟货币及其交易的存在,构建了一个法定货币之外转移资金的违规金融市场,纵容了套利、洗钱、逃避管制等金融犯罪,给金融市场带来的风险和社会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目前,ICO(首次代币发行)已被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呼吁会员不参与任何与所谓“虚拟货币”相关的集中交易或为此类交易提供服务。杨东认为,无论是对ICO的清理整顿,还是关闭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实施系列严监管措施的目的就是要打击非法集资、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虚拟货币作为金融科技领域的新事物,要把握对其监管的时机和程度。既要注重防范风险,又要建立合法合规、创新友好的监管环境。”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长温信祥建议。(经济日报记者 李华林)